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 2025-09-29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佚名2025-09-29
鲁农药检字〔2025〕5号
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鲁农法字〔2025〕8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农药检字〔2025〕3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对部分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年度采取“双随机”方式,随机选派具有农业农村部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检查员资格的专家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分批次派出9个检查组,随机抽取9家风险等级为中等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查看现场、查阅档案、询问技术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试验单位资质条件变化、重要试验设备与设施、试验备案信息、试验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试验报告和原始记录、质量规范运行等六个方面的情况。
本次检查的9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登记试验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法律地位明确,能够依法承担农药登记试验和相关法律责任;未发现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和超出规定的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或结果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但在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体系日常运行方面,仍存在试验样品登记信息与贮存标识不够细致、档案保存环境条件与内容检索控制不够精确、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记录确认与标识方法不够全面、试验原始表格记录与监督检查记录存档不够标准、试验场所标志警示与防护安全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结果与意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农药检字〔2025〕3号)规定,监督检查结论分为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需要整改和发现违法行为等三种情形。本次9家单位的监督检查结论均为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省农业农村厅下发整改通知,要求9家单位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相关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名单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被监督检查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持续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本单位各部门与岗位落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此次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将作为山东省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监督管理重要参考依据,省农业农村厅将视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全省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务必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试验检验检测程序,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报告科学、公正、真实。
附件:2025年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509/t20250929_4853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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