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厅关于重新确定“十五五”时期欠发达国有农场名单的公示

来源: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 2025-10-11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佚名2025-10-11

为规范“十五五”时期欠发达国有农场认定与管理工作,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重新确定欠发达国有农场名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厅形成了《西藏自治区欠发达国有农场评估标准》,组织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林芝市农业农村局对“十四五”时期我区4个欠发达国有农场从环境资源、产业基础、经济发展、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全面评估。经农垦企业自评、市级初评、省级复核,并商自治区财政厅,确认4个农垦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整体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现拟将拉萨市净土八一农场有限公司、林芝农垦嘎玛农业有限公司、林芝农垦察隅农场有限公司、林芝农垦易贡茶业有限公司继续确定为“十五五”时期欠发达国有农场。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厅种植业管理处。联系人:次仁琼达,联系电话:0891-6326913。公示无异议后,我厅将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gsgg/202510/t20251011_503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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