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 2025-10-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佚名2025-10-10
(1)产量水平3000公斤/亩以上,氮肥(N)11—14公斤/亩,磷肥(P2O5)10—12公斤/亩,钾肥(K2O)12—15公斤/亩。
(2)产量水平2000—3000公斤/亩,氮肥(N)9—11公斤/亩,磷肥(P2O5)7—9公斤/亩,钾肥(K2O)10—12公斤/亩。
(3)产量水平1500—2000公斤/亩,氮肥(N)7—9公斤/亩,磷肥(P2O5)5—7公斤/亩,钾肥(K2O)7—10公斤/亩。
(4)产量水平1500公斤/亩以下,氮肥(N)6—7公斤/亩,磷肥(P2O5)3—5公斤/亩,钾肥(K2O)5—7公斤/亩。
(5)推荐施用13-15-17(N-P2O5-K2O)或相近配方的配方肥作为基肥,用量40—50公斤/亩。追肥选用尿素与硫酸钾(或氮钾复合肥),也可选择15-5-20或相近配方的配方肥。
(6)每亩施用2—3方腐熟农家肥作基肥,或每亩施用有机肥200—400公斤;若基肥施用有机肥,可酌情减少化肥用量15—20%;氮钾肥40%—50%作基肥,50%—60%作追肥,磷肥全部作为基肥,对于土壤质地偏砂的田块,钾肥应分次施用;对于硼或锌缺乏的土壤,可基施硼砂1公斤/亩或硫酸锌1—2公斤/亩;酸性土壤或有效钙、镁缺乏的土壤,适当增加钙镁投入。
(7)冬季低温天气,可适当增施有机肥及磷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hdjl/znwd/njzsk/t260344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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